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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會游泳,我很怕水,曾經溺水過兩次!一次在游泳池,小墾丁渡假村,一堆大哥哥來拉我,我為了撿一顆彈珠。

第二次在大溪溪邊,我為了較量誰游的遠、誰膽識大,而憤而不顧的游去對岸。結果對方有一隻狗,可以撐扶,我沒有!

當我溺水的時候,我腦海一片空白,只有當下才覺得「我是屬於我自己的」。人生的跑馬燈又出來跑,往事蒙太奇。當時我還蠻小的,跑馬燈跑的很快。

在蒙太奇畫隔裡面,反覆出現了「自救法」。上過健康教育就知道了學校會教「溺水自救法」!我能爭取時間,我一定爭取!為了活下去⋯⋯。

溺水自救參閱連結

http://www.sports.url.tw/waterroom/detail/item/75


於是,我成功了!我爭取到我哥來救我的時間。我抓著他的手,把他壓入水裡,自己拚了命的離開水裡⋯⋯,(對不起,求生意志太強烈了!)所以導致我對哥哥一直有一股歉意。


嗯... 當我發現我人生不斷在闖禍、溺水,我身邊總漂著一根浮木!手伸出去,我自然能倚靠他/祂/它/牠/她,繼續生存下去。

「檢討過錯」,是我每次大膽假設必須要做的事情,才有辦法小心求證;求證完以後,便要成為我的一個屬於我的「預防能力」。

當我找到屬於我自己的力量,我選擇「良善」、「誠實」,去幫助需要被幫助的人。


這裡要感謝我的醫生,他已經在我溺水兩次,漂啊漂著在我身邊幫著我。謝謝你,教會我很多東西,教我要用「愛」過生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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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所謂的自由,就是被別人討厭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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